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5年自学考试衔接教育
举办学校、举办专业及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鄂自考〔2015〕9号
各举办学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教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自考〔2015〕3号)文件精神,武汉大学等50余所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了举办自学考试衔接教育的申请,经审核研究,现将我省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予以公布。其中,专科衔接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见附件1、本科衔接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见附件2。
为加强衔接教育专业开考和设置管理,规范衔接教育助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不同举办学校在同一衔接学校只能开考不同专业,同一衔接学校与不同举办学校不得开考同一专业。请各举办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办文[2006]49号)、《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的通知》(鄂教发[2009]8号)、《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鄂教高[2011]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布的开考信息组织生源,开展衔接教育助学活动。未经批准,各举办学校不得增设衔接学校、增开专业。
根据鄂自考[2015]3号文件精神,本科衔接教育对象应为普通高职高专学校学有余力的在校生为主,也可接纳少量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为加强对本科衔接教育生源报名资格的审查,确保本科衔接教育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重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学历证书查询唯一网站的公告》(教学[2004]25号)精神,对拟注册参加自学考试本科衔接教育学习的学生学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核验和认定。举办学校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向学信网提交学生学籍数据进行核验,凡不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籍身份的或者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一律不应提交注册数据。有关本科衔接教育拟注册学生学籍核验服务费,由举办学校按核验数据的记录总数(含重复)和学信网的收费标准支付,省教育考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举办学校也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这项费用。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自学考试助学质量,从2015年起,衔接学校单个专业招生不足20人的,转入其他相近专业注册学习。艺术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学生,主考学校须在注册工作开始前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报送艺术设计专业全年教学与考试安排计划,预期未报送的,不受理该专业注册。2015年衔接教育注册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审核时间为:上半年为5月18至22日,下半年为11月17至21日。已注册考生如基本信息有误,请相关学校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提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并附纸质报告等材料在注册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办理变更手续。有关生源条件、注册方式、注册流程、注册项目、编码规则、注册材料和注册要求等按照鄂考委办[2010]4号、鄂自考[2011]5号文件要求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半年5月6日、下半年11月1日开通,请各举办学校切实加强对衔接教育助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掌握生源对象和报名条件,加强资格初审,认真做好注册信息的采集校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注册报告等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和准考证办理工作。
附件:
1.2015年自学考试专科衔接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
2.2015年自学考试本科衔接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5月6日
附件2
2015年自学考试本科衔接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
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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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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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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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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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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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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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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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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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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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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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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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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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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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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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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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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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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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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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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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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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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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艺术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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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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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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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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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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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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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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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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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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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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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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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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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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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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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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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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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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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部门)委托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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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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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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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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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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