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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发布者:点击次数:

各学院、函授站及衔接助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秋季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确保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根据我校学位评定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47月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的201312月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申请人课程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学期间(下同)其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均在75分以上,三门学位课程成绩达80分以上且为一次性通过者;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在学期间所学课程全部合格,且三门学位课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 申请人在籍学习期间(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由注册本科阶段学籍起至毕业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由注册本科阶段考籍起至毕业止)外国语水平考试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3)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以上两条件同时具备,方可申报学士学位。

三、申报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在2014530日前按《学位申请材料填写手册》(附件三)填写并上报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名册、学位基本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单位负责人需在以上名册及表格每页签名并加盖公章(无签字或盖章的材料将不予接收);如有姓名、身份证信息更改的,或学历信息与学位信息不符的,要以书面报告说明(附件四),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一式两份,各学院学位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和学院委员会主席印章。

3.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与毕业证照片一致)、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图像文件像素尺寸150*210,大小在10k以内)。

4.本科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审核,申报材料应按名单顺序排放。

四、注意事项

1.学位申报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申报工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加强学位管理,务必认真核对毕业生数据与学位数据,确保报送各项信息数据准确无误,不得错报漏报。凡数据审核上报后不得作任何修改,不具备申报学位条件的学生,各办学单位不得申报。

2.各单位核对学位信息无误后,打印学位申请名册,单位分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备案。

3.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各类学位材料。逾时,我院将不予接收任何学位信息及材料。

4.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不予申报学位,并通报批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啸(电话:02787286937;邮箱:vault_tech@163.comQQ394966744)。

附件

华中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