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改革
专项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考委[2011]4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教考试办函[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任务的通知》(鄂考委办[2016]4号)文件要求,我校获准开展自学考试农学、园林、信息管理与服务等11个本、专科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工作。为确保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调动我校相关专业学院和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决定以专项立项的形式开展该11个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工作。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熟悉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发展方向和社会行业需求;熟悉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校教师,能够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时间,每项项目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确定项目参与人员。
2.申报范围:
(1)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分专业申报,具体见《华中农业大学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专业目录》);
(2)涉农专业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研究。
以上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为半年。
二、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填写《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体系改革立项申请书》,于5月15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学校审批: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审批,准予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建设。
3.项目实施:
(1)2017年5月27日前,各项目组根据申请的专业和课程体系改革任务认真开展研究、调研和研讨,撰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初稿,填写《课改专业课程设置表》,报学校自考办。
(2)2017年6月10日之前,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会审课改方案初稿。
(3)2017年7月10日之前,各项目组对专业课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和各专业课程教材选用目录、课程考试大纲、实践环节考核大纲初稿,一并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
(4)2017年7月中旬之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各专业课改方案征求意见稿。
(5)2017年8月中旬之前,各项目组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再次修订完善,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提交拟定稿。
(6)2017年9月,省教育考试院分批发布专业课程体系改革调整方案。
三、工作要求
1.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是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自学考试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重要措施。承担专业课改任务的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承担课改任务的项目组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2.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紧密相关,在专业课程体系改革过程中,各项目组应认真开展普通高等本科教育、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教育形式相关专业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和调研工作,并对相关课改专业涉及的行业、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权威性高、影响面大的非学历证书开考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充分听取和吸收企事业单位对人才需求的意见和建议,在课改专业计划中尽量体现非学历证书和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对接方案。
3.项目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和省及我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并接受学校的财务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计,请各项目组遵循厉行节约、实事求是、专款专用、遵循预算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与项目无关的开支不可从经费中开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国光;联系地址: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87282126;电子邮箱:kang@mail.hzau.edu.cn。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专业目录
2.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体系改革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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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