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各校外教学点:
经2023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录取到我校的饶正媛等66名学生,因个人原因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经校外教学点核实,教育培训学院审核,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第41号令),现同意饶正媛等66名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联系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培训学院自考成教办公室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公示及相关处理结果,我校将不予在学信网注册2024级成人高等教育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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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24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的公示.pdf
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培训学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