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单位)、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鄂教研〔2022〕1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起,各高校必须每年度定期向教育部报送所有学士学位论文原文及论文关键信息以供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将对相关高校、学院、站点和个人依规予以追责。
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我校成人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杜绝抽检结果不合格等情况发生,从2023年下半年起,凡拟申请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其学位论文必须先经我校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的,按《华中农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校发〔2018〕130号)第七条规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按照以上原则,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上半年成人学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流程
1.评审报名:
拟参加2024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申请的学生应于4月10日前向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单位)报名参加本次学位论文评审,各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单位)将学生报名信息汇总后填写提交《学位论文评审报名名单》。教育培训学院根据各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单位)提供的报名名单在“成人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平台(https://thesishzau.hxmooc.com)”上为学生开通论文上传账号,论文评审期间,学生可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平台开始后续任务(账号均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注意事项:社会自考生须联系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培训学院自考成教办公室潘老师报名。联系电话:027-87282127。QQ邮箱:1875530160@qq.com
2.评审方式:在线评审。学校通过“成人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平台”开展本次在线评审工作。
3.评审过程:已报名参加评审的学生通过平台向学校提交论文,由学校安排相关专业评审教师对论文开展两次评审,学生根据评审教师意见完成初稿及终稿修订后,由评审教师根据论文终稿及论文复制比数据给出评审结果。
二、评审步骤及要求
时间 |
任务 |
要求 |
4月12日 |
账号开通 |
学校根据《学位论文评审报名名单》为参评学生开通平台账号,各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单位) 向学生分发账号,并做好指导工作。 |
4月19日前 |
论文提交 |
1.学生在“写作与评审”板块填写论文题目、论文方向、上传论文附件后进行暂存操作。 2.暂存完成后请选择“查重入口”选项中“知网”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并缴费。 3.论文查重检测完成后,只有论文复制比不高于30%才可进行提交论文操作(如高于30%复制比需继续修订论文后再重新查重检测)。提交完成后等待评审老师进行初评。 |
4月29日前 |
论文初评 |
评审老师进行论文初评,并给出评审意见。老师初评完成后,学生在“写作与评审”板块中的“教师评审记录”中查看批阅意见或下载老师已批阅的论文附件,并根据评审意见修订论文。 |
5月9日前 |
论文定稿 |
1.学生按照评审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论文修订,并重新进行论文查重检测,修订完成并且论文复制比低于30%的,可在“写作与评审”板块进行提交,等待评审老师进行终评。 2.评审老师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终评,并反馈批阅意见。在此期间,原则上评审老师可给出一次重新查重并提交论文的机会。 |
5月10日-13日 |
评审结果查看 |
学生登录系统查看评审结果。评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申请学位,若被认定为抄袭、编造数据、剽窃他人成果或请人代写的均取消该生学士学位申请资格。评审通过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进行学位申请。 |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办学单位及学生个人应高度重视论文评审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实行办学单位负责制,各单位应确保本单位拟申请学位名单中的学生100%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论文评审结果是申请学士学位的重要考察指标,未通过审核的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学校为申请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提供一次参加论文评审的机会(每次论文评审,学生必须完成“初评”及“终评”两个环节),如终审结论为“不通过”的,将不再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2.如过程中出现学生错过论文工作时间节点等情况造成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的,由办学单位和申请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3.如学位论文经教育部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撤销已授予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附件:1.毕业考核(论文)模板(点击下载)
2.毕业考核(论文)结构及格式规范标准(点击下载)
3.成人高等教育专业科类及毕业论文最低字数对照表(点击下载)
4.学位论文评审报名名单(点击下载)
教育培训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