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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成教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发布者:王景伟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23半年成教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为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的准确性,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22]50号)(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关键信息变更办法(试行)》(继教[2017]4号),将2023半年学籍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业务

1.转专业

凡有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须由学生本人要求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同《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起校外教学点统一报教育培训学院。

转专业要求:

(1)转入专业不得超出《2023级转专业范围》(附件3

(2)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应为同一考试科类

注意事项:

(1)2023级学只能在第一学完成转专业,第一学年后原则上不接受专业申请第一学年特殊情况确需办理转专业的,需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办理毕业,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不计入转入专业应修学分。

(2)20236月的预毕业生本次一律不得转专业

2.前置学历清查

目前,全校尚有342名专升本学生因处于前置学历待审查状态而导致学籍无法正常生效(具体名单见附件4),请校外教学点务必按以下步骤尽快清理并完成复查工作

(1)线上复查。校外教学点先指导学生在学信网申请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报告,校外教学点收集整理后将电子版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发送至自考成教办公室傅老师处进行线上复查

(2)线下复查。线上复查无法通过的,按照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平台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复查(线下认证)的要求,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前置学历复查流程及材料要求(附件5,附上《前置学历线下复查材料报送登记表》(附件6)报送至教育培训学院。

3.退学

对于在籍生中符合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校〔2022〕50号)第七章退学条件的人员,由学生本人或相关校外教学点点、学院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退学处理表》(附件7),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由教育培训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校行文进行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4.学籍电子信息变更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原则上不进行关键学籍信息变更。如确需进行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的,需由学生按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校〔2022〕50号)要求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校外教学点审核,报送教育培训学院,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予以受理。详见《本专科在籍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8)。

二、时间安排

以上业务需在2023420日前完成材料整理并提交至我校,逾期提交的任何材料(含对之前提交材料的补充材料)将转为下一周期(2023年9月)办理由此造成的影响由学生归属校外教学点负责解释善后

三、工作要求

1.提供材料必须符合本通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也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2.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涉及需由学生申请的事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附件材料包(点击下载)


 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培训学院

2023320